
2007年7月4日下午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、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、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孙宪忠博士来我所讲学。孙教授立足《德国民法典》,从比较法学的角度解释我国现行《物权法》存在的优点和不足之处。历时2小时。
孙教授演讲结束后,还与我所与会的几十名执业律师进行了理论与务实的互动,深入浅出的回答了我所律师的提问,孙教授的演讲给我所律师提供了一顿丰盛的法制大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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